古代乞丐最歹毒骗人术:“采生折割”制怪物(组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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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悠婉 发表于 2018-9-17 16:44:31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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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末乞丐


核心提示:“采生折割”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,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“怪物”,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,或者以广招徕,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大量钱财。“采”就是采取、搜集;“生”就是生坯、原料,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;“折割”即刀砍斧削。简单地说,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,特别是幼童,用刀砍斧削及其他方法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。

清末乞丐

“采生折割”是有一套方法的,首先得找到原料、生坯。一般说来,青壮年的男子不找,女子也不找,因为男子力大势猛,不易擒获,又不易驯养,而女子在当时是极少在街市上抛头露面的。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针对老人和儿童。“采生” 时,往往利用种种骗术,像家里人突出恶疾,家中发生急事,或者用物品去引诱小孩。一个行骗,几个人同时放风,得手后立即开溜。“折割”的方式,则是个千奇百怪,手法极其残忍。


1900年,昆明,残疾的乞丐父子。


此风之下,各种“人狗”、“人熊”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,成为乞丐以广招徕、骗取钱财的活道具。据《清稗类钞》上记载。“乾隆辛巳(1761),苏州虎丘市上有丐,挈狗熊以俱。狗熊大如川马,箭毛森立,能作字吟诗,而不能言。往观者施一钱,许观之。以素纸求书,则大书唐诗一首,酬以百钱。一日,丐外出,狗熊独居。人又往,与纸求写,熊写云:‘我长沙乡训蒙人,姓金,名汝利,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,先以哑药灌我,遂不能言。先畜一狗熊在家,将我剥衣捆住,浑身用针刺亡,势血淋漓,趁血热时,即杀狗熊,剥其皮,包于我身,人血狗血相胶粘,永不脱,用铁链锁以骗人,今赚钱数万贯矣,’书毕,指其口,泪下如雨。众大骇,擒丐送有司,照采生折割律,杖杀之。押‘狗熊’至长沙,还其家。”

大饥荒时期,疲惫的儿童趴在人行道上乞讨

乞丐,就其整体而言,原来是贫困聊之辈,但并不是为非作歹之徒。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分层体系中,乞丐瑟瑟然列于“三教九流”之末尾,虽说卑贱之极,却在“良” 民之列,有如李笠翁所云,“他们既不属娼优隶卒,也不是强盗穿箭”。证之乞丐早期发展历史,可知笠翁所言不虚。然流转变迁之后,乞丐群体的成员结构开始发生了重大变化,它成为五方杂汇、品类不一的群体。由于它亚文化类型的特质,使其成为流氓痞棍、强盗穿箭的绝好庇护所,以至人鬼混杂,藏污纳垢。社会中各种不法之徒、犯罪分子、痞棍无赖混迹栖身其中,影响所及,致使各类流氓意识、流氓行径风涌而至,污瘴之气荡漾乎其间。久居鲍肆,不闻其臭,乞丐既缺乏文化免疫力,加之固有的庸劣陋习,沾染传习各种流氓意识与流氓行径,实在是情之所在、势之所由了。流丐伎俩与流氓行径遂成为一对亲密无间骈枝胞体,如影随形般地联系在一起了。


乞讨食物的妇女

乞丐的流氓无赖行径主要表现为蛮横无理、胡搅蛮缠、恶劣丑陋的泼皮无赖作派,坑蒙拐骗、奸诈诡慝的骗子嘴脸,采生折割的反人道行为,以及杀人越货的犯罪行径几个方面。

瘦弱的男孩在黑市米店前乞讨,和背景中有钱人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在乞丐庸劣自虐的习性中已隐含着流氓无赖的行为因子,你看那些往自己头上钉钉子,将自己头皮拉破的“强索”丐,他站在你家门口,强索强讨,你若不理,他就血淋淋地就地一倒,大叫大闹,让你脱不开干系。这种乞丐虽属恶劣,但他们多是以自虐的方式进行,并未给他人构成人身伤害。若再往前发展一步就不同了,他们不仅是自残自虐,而且是胡搅蛮缠、蛮横无理、无事找事、寻衅滋事,乞丐的这种泼皮无赖作派在《今古奇观》之“金玉奴棒打薄情郎”一节中有入木三分的描写,一伙乞丐在其头目金癞子的煽动下在老团头女儿婚宴前大闹特闹,看看他们:“开花帽子,打结衫儿。旧席片对着破毡条,短竹根配着糙碗。叫爹叫娘叫财主,门前只见喧哗;弄蛇弄响弄猢狲,口内各呈伎俩。敲板唱杨花,恶声联聒;打砖搽粉脸,丑态逼人。一班泼鬼聚成群,便是钟馗收不得。”这样一批泼皮无赖,他们做起事来不仅不顾脸面,甚而不顾法度,以至为害乡里、作恶多端,这就是道道地地的泼皮无赖作派了。人们有时将乞丐称为“丐棍”,大抵就是指此。


患病的盲人乞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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丐棍往往与其他无赖勾结起来,横行乡里,兴风作浪,搅得你鸡犬不宁,除非你送上一份礼,方可讨个平安。官府对他们也没辙,反正老子泼皮一个,光棍一条,小罪又不能判重量刑,最多责打一番,出来依旧我行我素,这帮丐棍与前面所说的强索类乞丐(如拉破头、凤点头、双鳝钻空等)不同,强索类乞丐是以苦讨强迫人家施舍,而丐棍则是明火执仗地强抢明夺。比如,在闹市大街上,他瞧上了你,故意和你相撞,然后脱下破鞋,声称你踩坏了他的鞋,弄脏了他的袜,要赔偿损失,你若不干,他又把身上的破衣服可扯几个大口于,说你扯坏了他的衣服,一副与你拼命的架势,你只好认账。有的则更无赖,他手里捧着一个破罐子,与你擦肩而过,把罐子扔在地上,将其砸碎,再缠住你,说这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宝物,因为生计窘迫要拿去典当换钱,一家老小正等米下锅,说得声泪俱下,几个同伙在一旁帮腔,引得围观者的同情,无辜的“肇事者”在此情形下,明知是被敲了竹杠,也只好掏上一笔数额不小的钱,以求解脱。


清末民初的乞丐。

还有种种恶讨行径,如在人家婚宴上捣乱,在杂货铺时里放虱子搅乱别人的生意。这里有一则“耗子肉抄手的轶事,就是乞丐流氓无赖行为的典型事例。那是民国初的重庆,在旧会仙桥街(现大阳沟口心心咖啡厅附近)有一家抄手店,三大开门面,十多张餐桌,堂口置直径一米余的大笸箕,特号大缸钵盛肉馅,四五个雇工当众包抄手,大锅一煮几十碗,生意红火。不知因得罪丐帮或者仇人支使,某日,一名乞丐手提一串剥皮耗子,直入店堂,高声叫道:“掌柜的,今天只捉了几只耗子,你将就剁馅吧! 明天一定多捉。”闹得食客作呕,老板大倒其霉。送耗子肉的恶丐一天数拨,店子无法营业,言语拿不顺,只好关门大吉。

一个人吃饱,全家不饿。孤身流浪江湖的乞丐,颇有游侠风度。

前文讲过,乞丐也有兼皮行的,他们中有些人略知一点医术,或秘藏一二偏方。但后世当街卖药的乞丐却大多不懂医术,他们纯粹是江湖骗子。他们叫卖假药,诈骗路人,其手段也颇绝妙。往往以哄骗、吓唬等手段控制买药者的心理,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。


1917年-1919年,北京,在北海公园里讨生活的乞丐一家。

比如乞丐卖假药,先扮成江湖郎中模样,来到某村口或关津之处,先吆喝亮场,然后吹嘘一番自己的医术如何高明,什么“妙手回春”、“华佗再世”等等自诩之词,甚至挂起一两幅“病人”赠送的感谢信之类作招牌,惹得围观者半信半疑,然后从人群中挑出一个气色不太好的人,说你身上这儿那儿有些毛病,被挑之人一想到也有道理。其实人总会有三病二痛的时候,这便被他钻了空子,你还以为他有望闻问切的本领呢?然后骗子必定会说:“幸亏你遇上我,否则会更加严重,轻则时时犯病,重则性命难保。”这人被他惊了一吓,早已六神无主了,继而骗子又安慰:“放心,我保你一剂药下去,毛病连根消除。”这人一听,不禁转忧为喜,于是就开始任骗子摆布了。

1911年冬,青龙场小乞丐。

于是这假郎中从红布包里掏出一些“药粉”,其实只是些寻常面粉,反正吃不死人,却一口咬定是祖传秘方,教那冤大头摆在两手,高举过顶,叫他千万不要放松或垂下,于是这冤大头两手失却自由,门户大开。这骗子便在他胸腹之际摸索几下,貌似查病源,其实他已摸清了你身上的多少钱,然后报了个价,恰好是冤大头能支付得起,当即成交。


1901年,昆明,在庙会上行乞,等待领取食物的一群女乞丐。

网收渔获,当即送客,否则万一“病人”看出破绽,那就前功尽弃了。乞丐送被骗冤主的手段也绝。他先从话头里套出“病人”的家居方位,然后对他讲:“现在再给你一剂药,你必须向东南方向(即病人家居的方向)快速奔跑,千万不能回头看,否则药就不灵了。跑出去二百步,将药吞下,病就好了。”那冤主信以为真,一个劲地往前跑,边跑边数步数,这边的骗子则口念咒语,又鬼画符般舞弄一番,算作了事。再往下寻找另一个冤大头。



一位穿着还算整齐的年轻乞丐。

这种卖假药的骗术是一些略知一点医术的乞丐惯用的伎俩,骗子只需一两件像样的衣服,便捷的口才和敏税的观察力,便可大行诈骗之事。
乞丐的特殊身份有时为职业骗子利用,以行诈骗,这种骗局因有乞丐的参与而更具欺骗性,乞丐也乐于帮衬,从中可以分得些许赃物,又不劳体伤神,何乐而为呢!


因为喝牛奶过快而导致呕吐

据《绘图骗术奇谈》载:晚清时,某甲为别人做中间让人(某甲实乃诈骗犯),人家约他一同去公所封贮银两,正秤银时,来了一位跛叫花子,某甲即拈了几颗碎银给他。那跛丐嫌少,某甲又佯地把一锭元宝扔到名丐那只盖着破衣赏的讨饭篮子里,叱之曰:“你想要这个吗?”跛丐显得很惊恐,说:“你这位老板,不多施舍一点也罢,何必大动肝火呢。”于是从篮子里取出元宝,双手放却案上而去。后来事主启封后方知,跛丐带回的元宝竟是假货,真的已被换走了。原来,某甲与那跛丐是串通好了以掉包计施行诈骗的。诈骗之徒有时还利用丐翁、丐婆作帮衬行骗,通常是认丐翁、丐婆为“义父”或“义母”,然后偕同到街市上某一绸缎庄或钱庄,或银楼行骗钱物。


饥饿的人

清末民初,泉州曾发生过一起乞丐作帮衬的诈骗案。

有个从沪返泉者,穿着极为华丽堂皇,俨然一个富绅,在街道旁遇到一位乞妇,端详注视,假问姓名之后,突然显出悲喜交集之状,不顾脸面污秽,跪拜于丐妇膝下,连呼阿母,声泪俱下。丐妇不胜骇异, “富绅”乃告以“我乃汝40年前丢失之儿子民,告以小名”,丐婆认为一点不差,遂雇轿迎回“富绅”家(临时租的),沐浴更衣,奉养优渥,丐婆喜出望外。一日绅告母,要为她祝寿,该做大号裙袄,且媳妇即将抵泉亦须裁衣以备寿辰穿用,且告以儿子是“绅士”,母亲要摆出大派头,少和人家讲话,十问九不答,或置之不理。然后往雇一顶轿抬母到一家高级绸缎店,拣出20余匹上好绸缎给母亲过眼,问其是否合意,母不回答,绅乃告店伙,以母老眼花看不清,须持回给其妻细看,并告以我母暂留你店(意即,你可放心,有母作押),便持布乘轿转弯抹角出城走了。店伙见久不来,问其母而不答,最后穷诘乃知是丐妇身世,事先为设局者侦知,然后假装认母,哄骗丐妇,再用丐妇抵押骗走大批绸缎。




等待被施舍的乞丐

与此相类的不定期有乞丐作帮衬骗马、骗银、骗金号银楼的饰品等等,手法虽有变换,但乞丐作帮衬以障人耳目的伎俩则是相同的,凡此种种,《骗术奇闻》中多有所载,此不赘述。为了骗人钱财,乞丐们心机用尽,他们堪称是优秀的社会心理学家,看透了世人的心理,瞅准了人们心理弱点,然后,对着人们的心理弱点,猛、准、狠地下手。“放白鸽”、“仙人跳”、“念秧”大抵都是这一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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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女与衣衫褴褛的乞丐

男女乞丐合伙行骗,女丐卖给人家,男丐收钱,然后乘隙溜走,江湖中谓之“放白鸽”。鸽子是识路的,放出去了还会回来的。最常见的莫过一男一女,他俩或是夫妻,或是合谋者,冤主买下女人,男的走开,女人拼着让冤主受用几日,然后瞅准机会一溜了之,大多还顺手牵羊带些值钱的东西走到预前约定好的地方与男的会面,本利全收,只管坐地分赃就是了。


饥饿的乞丐

“仙人跳”,乞丐们合作诈骗的一种形式。他们先将某地的盘子踩熟,找准一个行骗讹诈的主子,然而以女丐色相引诱,待其上钩后,同伙便以种种罪名诈讹威胁冤主,最后敲他一笔钱财了事。

“念秧”,也是一种骗术,就是花言巧语设局坑骗人家钱财,这种骗术往往人数众多,内中既有地痞、恶棍、也有乞丐。其手法多种多样,如美女计、美男计、骗赌讹诈等等。念秧与前面所讲骗术都是同一伎俩,譬如当今街头,流氓不法之徒设摆种种骗局,如象棋残局、扑克牌游戏等,叫几个帮和,在一旁鼓噪,敲过鼓,引诱那些心存侥幸者上当。或者摆个小摊子。推销某种商品,二三个媒子围在左右,假装讨价还价,可眼睛总是盯着身旁的行人。念秧与此异曲同工,不过同伙更多,骗局更大,所骗钱财也更多。参入念秧的乞丐完全是智力型犯罪分子,他们作案前精心策划设局,行骗时衣冠楚楚,文质彬彬,然下手极狠,往往将人弄得两手空空,使被骗者毕身所积,一夜之间化为乌有。

乞讨食物的妇女和儿童

以种种诡秘奸慝的手法骗人钱财固属可恶,然而,更有甚者,即以种种惨无人道的手法致残人的身体、致死人命,乞丐流氓行径中那种残忍、刻毒、凶恶的反人道品性在“采生折割”的罪恶勾当中暴露无遗。

“采生折割”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,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“怪物”,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,或者以广招徕,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大量钱财。“采”就是采取、搜集;“生”就是生坯、原料,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;“折割”即刀砍斧削。简单地说,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,特别是幼童,用刀砍斧削及其他方法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。


饥饿的儿童在睡觉

“采生折割”是有一套方法的,首先得找到原料、生坯。一般说来,青壮年的男子不找,女子也不找,因为男子力大势猛,不易擒获,又不易驯养,而女子在当时是极少在街市上抛头露面的。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针对老人和儿童。 “采生”时,往往利用种种骗术,像家里人突出恶疾,家中发生急事,或者用物品去引诱小孩。一个行骗,几个人同时放风,得手后立即开溜。“折割”的方式,则是个千奇百怪,手法极其残忍。据《清稗类钞》记载:“乾隆时,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,较常犬稍大,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,后足如熊,有尾而小。眼鼻皆如人,绝不类犬,而遍体则犬毛也。能作人言,唱各种小曲,无不按节。观者如堵,争施钱以求一曲。”这是一典型的“采生折割”而人为制造的残废――“人狗”。后长沙县令荆某遇见,与之交谈片语后,令役夫引至县衙,细加盘问,并以严刑相威,两个牵“狗”的乞丐才说出了他们是怎样“制造”这个“人狗”的经过,手法之凶残,简直令人发指。恶丐供认:此犬乃以三岁幼孩作成。“先用药烂其皮,使尽脱,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服之,内眼以药,使创平复,则体行犬毛,而尾出,伊然犬也。此法十不得一活,若成一犬,便可获利终身。所杀小儿无数,乃成此犬。”荆县令又盘问“木人”有何用场?这恶丐回答说:“拐得儿,令自择木人,得跛者,瞎者、断肢者,悉如状为之,令之作丐求钱。”

死去的儿童

“采生折割”得钱容易而且多,这就引得不少乞丐纷纷仿效,由于“拆割”时,手法野蛮,生坯的死亡率是极高的,为扩大生坯来源,乞丐四处搜索。明清之际有所谓“拍花的”,即专门拐骗幼童以行采生折割的歹徒,清人李虹若《朝市丛载》说:“拍花扰害遍京城,药术迷人任意行。多少儿童藏户内,可怜散馆众先生。”可见当时此患之烈。乞丐都是拍花中的主要参入者。《红楼梦》中十九回载:“茗烟微微笑道: ‘这会子汉人知道,我悄悄地引二爷城外逛去,一会儿再回这里来。’宝玉道:‘不好,看仔细花子拐了去。’”可见花子拐人已成当时习见的一大患。清末民初之际,拐带人口之风日甚,尤其长江流域一带,自成都、重庆而下,直到黄州,屡有被拐之事。这些歹徒成帮结伙,彼此相交,环环相扣。按他们的黑话,妇女被称为 “条子”,小孩是“石头”,拐到人后,送上船,一切早就办理妥当,连船夫也掺乎其中,像一条龙服务似的,甚至能金钱贿赂各地捕快。这些拐人的歹徒中不少是乞丐。拐骗到的人专为“采生折割”之用。


患病的儿童,即将死去

此风之下,各种“人狗”、“人熊”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,成为乞丐以广招徕、骗取钱财的活道具。

流浪街头的儿童

恶丐们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,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。同书又记载:“光绪丁丑(1877)九月,扬州城中之教场,有山东人张设布围,任人入览以赚钱者。其中有奇形人五,一男子上体如常人,而两腿皆软,右有筋无骨者,有人抱其上体而旋转之,如绞索然。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,皮肉合而为一,五官四体悉具,能运动言语。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,右手小如钱,而左臂长过膝,左手大如蒲葵扇。一男子脐大于杯,能吸淡巴菰(即烟草),以管入脐中,则烟入口出。一女子双足纤小,两乳高耸,而颔下虬髯如戟。于是观者甚众。事闻于官,谓是采生折割者流,逐之出境。”



一个乞丐给瞎眼的小乞丐喂食
用种种方法,把人变成动物的形状,以此吸此观众,虽然钱来得快而且多,但终究很容易为人识破,风险太大,往往是乞丐中的亡命之徒爱干,这也只是“采生折割”中的一种。在这一行当中的乞丐,更多的是用其他办法,主要手法就是毁坏人的五官四肢,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骗钱。这和改相求乞完全不同。改相求乞是自己装成残疾,像献苦肉(手脚装成脓疮烂毒)、来滚(瘫子)、过逢照子(瞎子)、画指(改装)等。在恶乞们眼里,自作自受,未免太辛苦,不如用他人的身躯玩真的,那才会滴水不漏,财源滚滚呢。



盲人老太太和乞丐儿童,因为买不起大米,一脸的无奈

他们把拐骗来的人,戮瞎眼睛,或者毁容,砍去一膀一腿,扮作一家人,四处行乞,作出种种可怜状,捞取钱物。当时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,一个乞丐用拐来的儿童做成一个畸形的大头人,哄动一时。他的办法又损又绝,令人匪夷所思。这乞丐先买来一个大缸,恰好把孩子装进去,脑袋露在外面,在缸的下敲去一大块,作排泄用。孩子在里面动弹不得,过几年把交缸砸破。孩子只长脑袋不长身子,活脱脱一个大头宝宝,因为四肢不能活动,完全萎缩了,胳膊腿软得像棉花,可以随意摆布。如引怪物,带到哪里,都会引来一大堆好奇的围观者。就是抓住也没招,他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,人生下来就这模样。“采生折割”是乞丐行为中流氓行径的极端表现,它的残忍凶恶不仅是反社会的,更是反人道的,乞丐在这种罪恶的勾当中泯灭了天良,蔑视了人道,亵渎了文明,他们的角色形象被世人定格为可憎、可恶、可怖的“另类”,大约也与此种罪恶营生脱不开干系。



衣衫褴褛的儿童正在吃饭

乞丐者流既是五方杂处,人鬼混杂之所,自然就与江湖黑社会,盗贼之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而有些丐帮形成以后,乞丐们与各类犯罪分子的联系就更紧,有些丐头、帮主本身就是流氓强盗出身,甚至有时候政府专门委托一些黑社会头目为丐帮首领,他们利用红、黑两道双重身份,在官府与犯罪分子之间充当媒介,成为一种亦官亦盗的特殊社会角色。


1901年,昆明,眉清目秀的青年乞丐。



1946年5月:大饥荒时期,一个饥饿的儿童手举空饭碗沿街乞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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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6年5月: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湖南分署-衡阳第四粥厂,等待发放食物的儿童



孩子得到救治


开拓荒地的农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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饥饿的苦力在水塘中挖植物根茎充饥



饥饿的灾民,拿相机的老外为老照片的拍摄者(George Silk)






没用的了.政府不会管这些事.老百姓自己保护好自己最重要的.另外看到街上有乞付人员千万不能心慈给钱,不然会有更多的人被害.
中国ufo0012楼不择手段太残忍了。
3楼 开心老宝宝 心狠手辣~~小时候还听说过给“孩子披狗皮”的传言。





战云乾坤6楼温州火车站这边多的是,也没人来看一下啊!
风楚7楼http://view.news.qq.com/original/intouchtoday/n2737.html?pgv_ref=aio2012&ptlang=2052制造残疾乞丐的“丐帮”挑战文明底线 金庸小说里的丐帮帮主为国为民、侠义济世,然而现实中的“丐帮帮主”却做着弄残儿童,把他们组织起来乞讨为自己牟利的丑恶勾当。近日一篇报道,让人们意识到,这种行为已经突破文明底线。 …[详细]“丐帮”真实的残忍触痛民众心灵





痛点之一:成年人也会莫名成为残废乞丐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:以暴力、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这就是2006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所增添的“组织残疾人、儿童乞讨罪”。单设这么一个罪名,足以证明该现象的普遍和危害有多大。在天桥上,在广场上,人们对残疾人和儿童乞讨的现象也早已相当熟悉。许多人也了解到,这类乞讨往往是有组织、被控制的,乞讨者收到钱后,组织者要拿走很大一部分。然而,关于这个罪名中“暴力”、“胁迫”到底到什么程度,人们很难想像到。近日这则媒体报道之所以引发轰动,很大程度上就是告知了民众组织乞讨的人,到底能有多残忍。

起底“丐帮”视频

这则报道首先讲述的,是一个叫卢剑秋的打工者2000年在东莞打工时突然失踪,2010年后再次偶然出现在亲人面前时,已经成为一个失去了一只手臂和双脚的乞丐——亲人转述称“他说当时醒来时就发现,双脚和右手都没了,在那个漆黑的屋子里被关了将近一年,后来手脚的伤口愈合了,就被带到街上讨钱,有时在中巴车里睡觉,有时被带往另外一处房子,他清楚记得已经十年了。”“每次有鸡肉吃的时候就是过年的时候,其他时间基本是馒头包子,每天有固定任务,如果讨不到额定的钱,会被管理他们的马仔抽打,并且不给饭吃。”


由于时间仓促,卢剑秋的亲戚未能及时想到该如何解救他,在引起组织乞讨者警觉后,卢剑秋再次被带走,迄今未找到下落。

这件事情给人们的触动点在于,一个成年人,也能不知怎么回事就被弄残送去乞讨,而在此前,人们一直认为“组织残疾人乞讨”是把本身已经残疾的成年人组织起来,很少人能想像得到,一个本身完好的成年人,会被特意弄成残废被拉去乞讨。有部分网友认为,这个故事从头到尾只有卢剑秋的亲友讲述,实情未必如此;有人认为卢剑秋失去一只手臂、膝盖以下的双脚属于重伤,控制不好很容易致死,难以相信组织者会废这么大的劲做这样的事;还有人认为这个事情来源的那篇文章《东莞:工人、小姐与乞丐》写的就像篇小说,真实性或许有折扣。被打断双腿的梁秀琼

然而这些质疑并不充分。首先,这则报道的原作者卢桦本人就是卢剑秋的亲戚,在2010年底卢剑秋被人发现并再次失去联络时,卢桦就在微博上提到了这件事情,并亲身参与了在东莞寻找卢剑秋。当时卢桦对卢剑秋的描述与现在基本一致。其次,尽管成年人被弄残再组织乞讨,是一件相当罕被曝光的事情,但也并不是没有出现过——一名叫做梁秀琼的四川女子2001年被人拐买,几经辗转后,流落到拉萨,2007年12月底被拉萨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发现时,梁秀琼左脚掌自脚踝处全没了,右脚脚筋也被挑断。按梁秀琼的说法,当年她被人拐走后,在山东被人残忍地打断了双脚,随后就被人强迫上街乞讨。

事实上,把拐卖的成年人打残用于乞讨,符合组织乞讨者的逻辑,如报道中的王秀勇所说,“只要是残疾的,越残疾的狠他越值钱。用丐帮的行话说,相好包相包得好。这叫相,他相长的越惨、越丑,他越能来钱。”一份多年前就流传的“残疾人转让”传单,清晰地告诉我们,情况的确如此——双腿全截的,转让费八千元;双腿萎缩的,转让费五千元;聋哑人,转让费两千元。

因此,尽管目前还不能确证卢剑秋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,但这种情况理应引起人们和有关部门的重视。谁也不想有一天莫名成为了残废的乞丐。

痛点之二:弃婴被弄残,被用于乞讨,然后被抛弃

这篇报道的第二个痛点,是对“东莞丐帮”熟悉的王秀勇,清晰地把“丐帮”如何把捡回来的弃婴弄残、用于乞讨、然后抛弃的过程描述了出来。过程极为触目惊心——
“这个帮主真的,他为了这个利润,有的把那个一岁两岁的小孩,那个时候呢是硬硬的把那个腿给他搞断,有的我看了有用那个砖头,用那个木板,那个小孩哭的,当时我。敲了以后他这个腿上流脓,就感染,感染以后也不给他治,他慢慢这个腿就烂掉了,越烂得流脓,他越惨越惨他越赚钱。他就是叫小孩那个腿,不会叫它好,就你好了就疔了疤了,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,给你敲的流血流脓。” 残疾人“越惨越赚钱”

“他们就利用办法不让你说话,一般说话的办法有几种,小一点的他给你吃安眠药,强力安眠药叫你昏昏沉沉的睡上几个小时,利用你睡觉的机会,他去讨钱。等你醒来的时候他就把你抱走,再给你吃安眠药,这样的小孩寿命都很短,有的乞丐一看不行了,就把这个小乞丐就扔了,活活的就给扔了。谁看到谁也不敢捡。”

真的会有人丧失人性到如此地步吗?从以往的同类报道来看,这同样绝非虚言。2006年,一位76岁老人卧底丐帮两月,写出了《救救孩子,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》,交给中央领导,温家宝总理亲自进行了长篇批示。这篇手记中,老人写到——

“我去探访了一个在深圳丐帮中出名的’花子首富’。此人长期盘踞人民南路、深南东路几座天桥,手底下控制着三四个病残儿乞讨,病重的常常失踪、下落不明,不久又会有新的病残儿出现。他下毒手把拐骗而来的病残儿拧断胳膊、打断腿,制造惨相,越惨不忍睹越能多要钱,有人说他一年能要个二三十万元。”

去年河南周口一对夫妻因犯组织儿童乞讨罪获刑,报道中如此描述他们怎么对待乞讨儿童——

“次日,任妮的家人发现,女儿头上有两块膏药大的疤;手指、舌尖、双耳和鼻孔等有多处伤损。任妮哭诉说,她在‘杂技团’里负责表演‘软功’,向路人乞讨。一旦不想演或要不够钱,就会被’爸爸’翟俊殴打。翟用剪刀铰伤任妮的耳朵和鼻子,用铁钉钉她的十个指头。在一次殴打任妮后,’爸爸’逼她吃一摊刚拉的大便,‘用棍子挑着吃’,事后也没有给她漱口。”
这样的景象,已经不知该用怎样的词汇来形容。做出这样残忍恶行的犯罪分子,到底是怎样的心态?

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应当向残忍宣战

残忍的恶行从何而来?

出现残忍的恶行,是一个社会的失败,但不能把所有残忍恶行出现的原因,都归结到社会问题上。正如引发轰动的连环枪手周克华,他枪杀无辜平民,不是社会的问题,根子上是他自己的问题。组织残疾人、儿童乞讨的行为也一样,不见得所有的“丐帮”都是如此地毫无人性,毫无恻隐之心,但做出弄残儿童、给孩子喂安眠药然后扔掉的穷凶极恶之徒,根本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。对待这样的犯罪分子,一定要用法律给予最严厉的制裁。

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,社会的现实一定程度上给这种残忍的出现提供了土壤。正如最近同样引人关注的幼儿园给孩子喂病毒灵的事件,的确主导的园长才是首恶,但如果幼儿园的教师能够不为绵薄的收入所困,或许能有人站出来阻止恶行的发生。北京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,“丐帮”刘社会一伙强迫盲人乞讨牟利,动辄拳打脚踢,甚至往盲人头上小便,但说起犯罪的肇因,也令人唏嘘——刘社会和妻子张新丽以前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,但在一次生病输血的过程中,刘社会感染了艾滋病,就一直找不到打工的机会,才来北京追随大哥打残疾人的主意。刘社会弟弟因经营不善,赔了不少钱,打电话给刘社会,问北京好不好打工,得到的答复是“找个瞎子去乞讨要钱,跟自己打工挣钱差不多,每月能有1400元左右的收入,好的时候会更多”。


在一定条件之下,人的恻隐之心被抑制,残忍的恶得到释放,无辜的人们因此受害,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心痛。

为“免于恐惧”,“免于不适”,同时也为所有人的幸福,人们应当向残忍宣战

刑法二百六十二条“组织残疾人、儿童乞讨罪” 设立以来,关于该罪名的法学研究非常多,但对现象本身的事实研究还很少。对残疾人、被拐卖儿童权益的侵犯,到底到了什么程度,相关报道也还十分欠缺。这也使得人们在很长时间内当作特别重要的公共议题,2011年的“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”、“微博打拐”未能取得预想效果后,很多人对此就不再重视。

然而,最近的这则报道说明,“丐帮”对残疾人和儿童的残忍恶行,可能已经非常严重。在一个以和谐、进步为目标的社会,这样的事态令绝大多数人感到严重不适,同时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威胁。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,任何恶行都并非与己无关,应当完全杜绝这种恶行。在报道中,卢剑秋的家人提到,即便错过了解救卢剑秋的第一时间,他们仍然反对报警,认为警察可能会包庇“丐帮”,这更是文明之殇。治理这样丑恶的现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。

结语微博打拐告诉我们,一百个失踪孩子绝大多数都被收养,只有极少数成为“乞讨儿童”。然而只要想到这些“乞讨儿童”可能生下来就被拐卖遗弃,可能遭遇虐待致残,然后被抛弃,我们就必须站出来,彻底禁绝这样的恶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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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评论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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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danger9527 发表于 2018-9-19 07:39:46 | 只看该作者
顶一个!
板凳
youer520 发表于 2018-9-23 00:06:23 | 只看该作者
信楼主,得永生!
地板
飞雪叶飘零 发表于 2018-9-23 14:34:10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的病已经好了百分之六十二了!
5#
gzcj 发表于 2018-9-29 03:24:08 | 只看该作者
写得实在太好了,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顶贴!
6#
杭芳懿 发表于 2018-10-2 10:43:55 | 只看该作者
什么狗屁帖子啊,楼主的语文是苍老师教的吗?
7#
dsfdfbn 发表于 2018-10-3 07:28:38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是一个典型的文艺青年啊!
8#
皇族@ 发表于 2018-10-9 10:49:22 | 只看该作者
这个帖子会火的,鉴定完毕!
9#
1647740480 发表于 2018-10-12 03:14:54 | 只看该作者
祖国尚未统一,我却天天灌水,好内疚!
10#
as1314521 发表于 2018-10-15 06:34:23 | 只看该作者
论坛人气好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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