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等性柔韧训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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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8 发表于 2017-12-1 15:40:04 | 只看该作者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当今被认为最科学和有效的柔韧方法,是美国的运动神经学博士(Tomas Kurz)经过长期的研究而创立的‘对等性柔韧训练(isometric stretches)’,该广告在美国‘黑带’杂志上连续刊登了十年,现在还在继续!这个方法帮助了很多年纪很大的武术爱好者顺利的作出横叉和竖叉,比如著名的George A. Dillman, 空手道9段大师,就是其中之一的受益者。

该方法其实并不怎么复杂,但柔韧的练习要系统的安排,才能达到好的效果!

主要分成2个部分:

第一,每天早上用4~15分钟做动态柔韧练习,也就是活动关节,做正抬腿,后撩腿和侧撩腿。但绝对不要做静态压腿!

第二,一个星期只要2次的11~23分钟的对等性柔韧练习。简单的讲,对等性练习就是比较特别的劈叉方法,腿劈开到最大限度后,保持不超过30秒,然后略微收起,大腿上部的肌肉用力大概3~5秒,感觉就是让腿自己用力撑起身体。然后放松慢慢再下压到极限,保持不超30秒,再一样的略微用力收起腿,反复如此,大概5次左右。以我自己的经验,应该是一次可以比一次压的低。不过不用太着急,如果第二天感觉肌肉很疼,那就是训练过渡了,需要暂停,直到肌肉不疼为止!

根据记录,普通人大概需要3~6个月可以顺利劈开横叉,主要是根据个人的柔韧基础,有些甚至9天就可以完全劈叉!当然,这个方法还有很多辅助的训练,比如建议你多跑步,跑步可以提高肌肉的弹性,还要多做腹肌和背肌的练习,可以帮助你轻松的起高腿,负重深蹲等腿步力量训练也是必需的,还有一个每天要做的就是,仰卧后,举起双腿,然后左右分腿到极限,然后再并起,再分腿,反复100次,一个月后脚腕上负重,每天50次分举腿,以后每个月增加分量,这个方法对劈叉有很大的帮助。


柔韧训练

一.柔韧训练的目的:通过柔韧训练,可以增强韧带和肌肉的伸展能力,加大关节活动范围,增强身体的柔韧性。良好的柔韧性是正确掌握动作要领和达到动作要求的重要条件。
二.柔韧训练的分类:根据人体的部位分,主要有上肢的柔韧训练和下肢的柔韧训练。

三.训练方法
1.竖叉:受训者两腿伸直,前后分开下压,上身直立,手可扶地。
2.横叉:受训者两腿伸直,左右分开下压,上身直立,手可扶物或人。
3.半劈叉:受训者一腿伸直,腿后侧着地,另一腿屈膝,脚跟贴臀部,腿内侧着地,两腿尽量分开,侧身下压,臀部着地;上体可做前俯后仰的压振动作。两腿屈伸交替互换,反复进行练习。
4.压腿:分正压腿和侧压腿。受训者一腿支撑,另一腿的脚后跟放在与腰或胸同高的物体上。正压腿时,脚尖勾起,上体向前下做压振动作;侧压腿时,脚尖内扣,支撑腿的脚尖外摆,身体外转,上体向侧下做压振动作。压振时,上体及两腿挺直。
5.正踢腿:受训者上体挺直,两臂左右分开伸直,手成拳;腿挺直,勾脚尖向上猛踢,左右腿交替上踢。
6.两人配合练习:
①坐地压髋:受训者面对面坐下,两腿伸直,左右尽量分开,脚跟*脚跟,手拉手;一方上体向后倒地时,肩背部着地,另一方上体前俯;然后前俯者将对方拉起,自己肩背部着地,对方上体前俯;反复进行练习。
②站立侧摆腿:受训者面对面站立,两手互搭肩,其中一人起一条腿向左(右)侧上方反复摆动,脚尖指向体前。两人交换进行练习。
③站立压腿:分正压腿和侧压腿。受训者面对面站立,其中一人将一条腿放在对方肩上,正压腿时,脚尖勾起,另一人两手抱其膝关节后撤并下压。二人交换进行练习。

在此训练中,要注意以下几点:
1.要持之以恒,循序渐进,严禁强制硬压;
2.压腿、压髋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,提高肌肉温度,避免肌肉、韧带拉伤;
3.柔韧性训练要适度,要注意全面协调发展,防止过分发展柔韧性,引起关节和韧带变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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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评论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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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嘟嘟嘟 发表于 2017-12-2 00:39:44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回帖一条路!
板凳
chen11 发表于 2017-12-10 08:11:30 | 只看该作者
这个有点意思
地板
likemm 发表于 2017-12-11 05:20:17 | 只看该作者
其实所有方法都离不了一个"恒"字.
不坚持什么好方法都没用.
5#
13242 发表于 2017-12-12 14:58:57 | 只看该作者
看了这么多帖子,第一次看到这么经典的!
6#
z404327936 发表于 2017-12-12 19:14:51 | 只看该作者
长知识了,楼主赞一个
7#
xiaojie73oo 发表于 2017-12-15 02:27:12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该去看心理医生了!
8#
yulong1 发表于 2017-12-17 19:13:41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最近很积极啊!
9#
henry28111974 发表于 2017-12-19 02:40:15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说的我也略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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